由于业务往来,我们顺理成章地成了朋友。当时洁已有了男朋友,但我认为这并不妨碍我们之间的。
因为不幸,我的比较孤僻,洁出现后,我好像完全变了一个人,朋友都说我变得开朗了,爱笑了,但同时提醒我洁 名花有主 ,让我小心别陷进去。我满不在乎地回答他,不会的,我们只是普通朋友而已。然而这事,骗得了别人却骗不了自己。有一次我因为出差与洁分开了一段,我才发现没有洁的日子是如此漫长,如此寂寞难熬,每天晚上梦见的都是同一个身影。我知道,我爱上她了。
洁是个聪明的,她说她虽然爱我,但周围的,却让她无法这么多年一直守候在她身边的男友。我笑笑说: 没什么,只要和你在一起,做一辈子的朋友都愿意。 其实我清楚地知道,这话说得如此虚伪。
不久洁的到了,我特意提前两天为她过,怕与她朋友冲突。结果在那天,她匆匆尝了几口我为她准备的蛋糕,就要按时去她朋友家里。我强颜欢笑将她送上车。回到家里,昏黄的烛光下,看着洁不敢拿走的花和几乎完整的蛋糕,我喝光了家里所有的酒。爱是自私的,越到深处越掺不得半点杂质,它是不能和人分享的,爱得越深伤得越痛。
后来我想通了,爱一个人是设法让她而不是使她烦恼痛苦。所以当我得知洁将与她的男友结婚时,我做了一个决定,我买了去新疆的火车票。我了当时拥有的一切,包括这段一年多的,去我向往已久的天山,不再回来。只有离开这个城市,才能终止这段情缘,才能解决3个人之间的纠缠。只有我的退出,才能换回他们的。
入疆前的最后一个晚上,我和洁一起吃的晚饭。洁一再挽留我都无济于事。
最后她问我怎样才肯留下,我说: 嫁给我,让我一辈子照顾你。 笑容在她脸上凝固了,她低下了头。
洁的背影消失在夜幕中,宣判了我的死刑。
转眼7年过去了。7年间,我曾尝试着接纳新的,但都是徒劳的。那种曾经的已经完全主宰了我的情感世界。现在的我已经没有原来的那种激情了。
这个词已经随着那年洁的背影一同消失得无影无踪。
有人说,我这人好听点叫痴情,难听点叫傻瓜。可对我来说,在爱的过程中,而不在于结果。因为我曾经那样真诚执着地爱过,爱的过程带给我的是实实在在的,足以伴我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