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使用绝对化的语言。违法广告常使用“第一”、“最佳”等词语,尤其是在违法药品广告中经常出现“彻底根治”、“一次性治愈”、“永不复发”等描述。
2.利用患者、医学权威机构、专家等名义进行虚假宣传。这类广告通常先让所谓的患者自述得病的苦恼及治疗过程,再强调产品的功效,然后请专家对产品的特点、性能进行详细讲解,突出宣传产品的治疗效果是其他一般药物无法比拟的。
3.利用新闻报道形式发布。这类广告一般不标注“广告”标记,而利用“专题报道”、“健康专栏”等较为隐蔽的宣传形式推销产品。例如,利用专家讲座的形式进行宣传。
4.没有相关批准文号。一些新闻媒体发布的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广告,虽然广告用语比较规范,但不标注相关广告批准文号,同样构成违法。
5.将商品与药品相混淆。有些化妆品或保健食品广告使用医学术语进行宣传,强调产品的治疗效果。
6.采取含糊其辞、误导消费者的宣传方式。例如,有的广告宣称销售的产品是从国外进口的,但实际上只有产品中的某个零部件是进口的;有的房地产广告在形容所售楼盘地理位置时不用实际距离,而用直线距离描述。
7.请名人为产品代言,利用公众对名人的信任进行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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