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备受全国人民关注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总会带给我们许多“惊喜”,凑过一场关于“打假”的热闹,带给我们的更多的应该是关于质量的反思。也许当这个权益日不再让大家如此期待时,才是3.15的意义所在。
1、消费者协会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
2、增长消费知识,树立科学消费理念。
3、营造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跨越发展。
4、携手共治,无忧消费,畅享消费。
5、增强消费信心,开发消费潜力,促进经济发展。
6、履行社会责任,保障消费安全。
7、各级行政管理部门应认真履行职责,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8、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9、贯彻新消法,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10、服务民生,服务消费者,服务社会和谐。
11、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反对浪费。
12、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13、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惠民生,促发展。
14、保障消费安全,提振消费信心。
15、凝聚合力,携手共治,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16、牢固法治理念,履行法定责任,推动消费环境向好。
17、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
18、凝聚社会共识,汇集维权合力,推动消费维权协同共治。
消权日是什么?
每年的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World Consumer Rights Day) ,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今年消权日主题涵义:
今年消权日主题为“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有以下几点涵义:
一、是树立“消费者优先”理念,倾听消费者声音,重视消费者诉求,满足消费者需要,赢得消费者对新消费的满意和认可;
二、是弘扬“诚信、公平、法治”文化,创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营造让消费者能做主愿消费的良好环境;
三、是引导科学理性消费,践行绿色消费、品质生活,呼唤维权自觉,提倡依法维权,让消费者主动做新消费的支持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