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法院的电话那么难打。执行法官那么难见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有事情还是去一趟较好。
申请的强制执行不予执行的话法院需不需要出路文字说明
1、 如果基层法院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建议申请提级执行,不需要基层法院出具文字说明,申请人写一份提级申请执行的申请书交到上一级法院就可以了;
2、民诉法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法院执行庭的打电话让去一趟,如果不去的话,会有什么后果?
鉴于这种情况,对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关于强制执行的规定
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法院设执行组织,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执行本法院对第一审民事案件所作的判决和裁定。第二审案件的判决和裁定,原则上也由原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负责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执行。采取重大执行措施时,应当有司法警察参加。
如果被申请执行的财产或者被申请人在外地、而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执行员又不便前往执行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托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函后15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30日内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受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次日起15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托人民法院执行。
如果其他单位和个人持有被申请执行的财产、而由人民法院书面通知协助执行的,都有义务按通知的规定执行。凡是无故推托、拒绝或者妨碍执行,因而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要负法律责任。
法院的执行局很脆弱,是没有给合法权益者的执行力度,这句话是真的吗?
执行法院判决、调解书、行政机关的决定等,就是过去法院的执行庭,现在叫局,规格提高啦,就是加大执行力度。
我在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可是好几个月过去了,今天我妈妈去问了执行庭的工作人员他们就一句话不知道地方
可以申请查封、扣押、冻结财产
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但无力偿还.如果直接去执行局说明无力偿还的话会被直接拘留吗这情况去与不去有区别吗
没有必要去法院等法院的人找你吧
欠别人十五万,还不起,他把我给告了,法院强制执行的话我需要坐牢吗?
不需要,尽你的能力偿还,如果有能力却不还的话可能被拘留,但不是坐牢
我被法院执行庭传唤,我不到庭的话会怎样
传唤不到的可以据传,不是逮捕.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法院申请的强制执行,如果被执行人一直没有只执行!就是这个案件没有结束。这样的话
不会啊,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法院也没办法控制,如果没有财产的话,程序时间到了,就可以终结了。
法院执行局找谈话可以不去吗除了和解还有什
可以呀,不过一旦强制执行,你觉得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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