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更斯 双城记 英美文学论文
查尔斯·约翰·赫芬姆·狄更斯(Charles John Huffam Dickens,1812年2月7日~1870年6月9日) 英国维多利亚时期的著名小说家,他的作品至今依然盛行,并对英国文学发展起到重要影响。
早年
狄更斯1812年出生于英国朴次茅斯(Portsmouth),是海军职员约翰·狄更斯和伊丽莎白·巴洛所生的第二个孩子。狄更斯5岁时全家就迁居占松(Chatham),10岁时又搬到康登镇(Camden Town,今属伦敦)。
小时候狄更斯曾经在一所私立学校接受过一段时间的教育,但是12岁时,狄更斯的父亲就因债务问题而入狱,狄更斯也因此被送到伦敦一家鞋油场当学徒,每天工作10个小时。或许是由于这段经历,使得狄更斯的作品更关注底层社会劳动人民的生活状态。
不过后来由于父亲继承了一笔遗产而令家庭经济状况有所好转,狄更斯也才有机会重新回到学校。15岁时他从威灵顿学院毕业,随后进入一家律师行工作,后来又转入报馆,成为一名报导国会辩论的记者。狄更斯并没有接受很多的正规教育,基本上是靠自学成才。
记者生涯
狄更斯后来成为一名《晨报》的国会记者,专门采访英国下议院的政策辩论,也时常环游英伦采访各种选举活动。他开始在各刊物上发表文章,并最终收集成《博兹札记》(Sketches by Boz)出版,这是他的第一部散文集。但真正使他成名的是1836年出版的《匹克威克外传》(The Pickwick Papers)。
创作生涯
之后狄更斯连续出版了多部广受欢迎的小说,包括了《雾都孤儿》(Oliver Twist)、《尼古拉斯·尼克贝》(Nicholas Nickleby)和《老古玩店》(The Old Curiocity Shop)。1841年完成了《巴纳比·拉奇》(Barnaby Rudge)后,狄更斯前往他所向往的美国。虽然他在那里受到了热烈的欢迎,狄更斯最终依然对那片新大陆感到失望。他在美国的见闻被收入进其在1842年出版的《美国纪行》(American Notes)。
1843年他出版了引起极大反响的小说《圣诞颂歌》(A Christmas Carol),这部小说是他的圣诞故事系列的第一部。随后他又以自己的美国之行为背景,发表了另一部小说《马丁·翟述伟》(Martin Chuzzlewit)。1844至1846年间狄更斯游历了欧陆各国,在旅行期间继续进行写作。1849年他出版了自传题材的小说《大卫·科波菲尔》(David Copperfield),这部小说的内容与狄更斯的个人经历有很大关系。狄更斯以后的小说显得更为尖锐并具批判性,其中比较著名的包括了《荒凉山庄》(Bleak House)、《艰难时世》(Hard Times)、《小杜丽》(Little Dorrit)、《双城记》(A Tale of Two Cities)和《远大前程》(Great Expectations)等。
1850年,狄更斯创办了自己的周刊《家常话》(Household Words),收录了自己和其他一些作家的小说。1859年另一份刊物《一年四季》(All the Year Round)也开始发行。狄更斯本人的多部作品都是最先以连载的形式在这两份刊物上发表的。
狄更斯不仅是一位多产的写作者,也是一位积极的表演者。他把公众朗读会(public readings)化作两小时独角戏剧表演,而“速书”(prompt books/prompt copies)则是他为此所作的准备记录:在原作上划框,择要而出,省去枝蔓,偶尔添点新笑话——对这位天才的表演者,人物表情记号是不需要的。狄氏朗读 /演剧会始于1853年12月,至其生命终了,十余年间行脚遍及大西洋两岸。“速书”是狄更斯为自己写的舞台说明(stage directions),为狄更斯研究和后来的衍生戏剧/影视创作提供了鲜活的参照。(source: Dickens Museum, London)
1870年6月9日狄更斯与世长辞,临终时他的第一部侦探小说《艾德温·德鲁德之谜》(The Mystery of Edwin Drood)也未能完成。他去世后被安葬在西敏寺的诗人角,他的墓碑上如此写道:“他是贫穷、受苦与被压迫人民的同情者;他的去世令世界失去了一位伟大的英国作家。”(He was a sympathiser to the poor, the suffering, and the oppressed; and by his death, one of England's greatest writers is lost to the world.)。
作品
《大卫·科波菲尔》、《远大前程》、《雾都孤儿》、《尼古拉斯·尼克贝》和《圣诞颂歌》被认为是狄更斯最优秀的几部作品,特别是带自传体性质的小说《大卫·科波菲尔》被很多人视作是狄更斯的代表作,而另一部作品《小杜丽》则以其尖酸刻薄的讽刺闻名。狄更斯的大部分作品都是他对社会的看法与批判。狄更斯是英国维多利亚时期社会阶层与贫穷的猛烈抨击者。
狄更斯对戏剧的热爱从他的作品《尼古拉斯·尼克贝》就可以看出来。他本人也是一名成功的演员,他多次出访别国进行演出活动。狄更斯的文笔浮华,如诗一般美丽,但时常又语带幽默地讽刺英国的上流社会。不过与当时的很多作家一样,他的作品以今天的角度来看,很多都带有反犹情节。
人物形象与思想意义
有人把《双城记》的主要人物分为四大类:理想的正面人物形象(梅尼特、查里斯、代尔那、露茜),自我牺牲的怪人(卡尔登、普洛斯),革命人民的代表(得伐石夫妇),贵族、资产阶级坏蛋(厄弗里蒙地侯爵、巴尔塞)。这四类分法,对人物的具体划分以及对各类人物在小说中的地位和关系的分析,都有值得商榷之处。把作品中某些人划分为“革命人民的代表”和“贵族、资产阶级坏蛋”,这是我们今天的阶级划线,他既不符合作者的思想实际,也不符合作品中的人物刻画。他笔下的坏蛋,并不因为是“贵族、资产阶级”才成为坏蛋。他作品中的“革命人民代表”也有各种类型,甚至得伐石和他的妻子之间也存在明显的差别,作者也并没有把他们同等对待。狄更斯评价社会、褒贬人物的出发点是资产阶级人道主义。凡是符合人道主义的,他就爱;凡是不符合的,他就憎。我们在对他的作品人物划分类别时,也不能忘记这个出发点。正是循着狄更斯的人道主义思想脉络,我们将《双城记》中的人物分为两类:贵族和贫民。每一类都有正面人物,也都有批判的反面人物。
(1)“鸡群中的凤凰”和“一副精致的假面具”
贵族中的理想人物是代尔那。代尔那在全书中始终是被作者用歌颂笔调来刻画的,他处于一个罪恶累累的家庭,但他出淤泥而不染,是鸡群中的凤凰。他憎恶并且谴责自己贵族家庭的罪行,面对面向叔父侯爵说:“我们曾经胡作非为”,“甚至在我父亲的时代,我们就已经犯下了许多罪恶,伤害了妨害我们享乐的每一个人。”他并不停留在言辞的谴责,而且有实际行动:主动放弃爵位、官衔、财产、隐名换姓,到英国当教师,成为一个自食其力的人。显然,在他的心目中,人的价值不是由权力、地位、金钱之类来解决的,更不能因自己的享乐而伤害别人的尊严,甚至危害别人的生命。这无疑是资产阶级的人道主义思想。《五十五讲》认为:“作者主要从道德自我修养上美化代尔那。然而,连同代尔那‘自食其力’的生活在内,都是缺乏坚实的思想基础与社会基础的。无论作者怎样辩护,他对贵族阶级的抗争仍然是抽象的,内在的,缺乏具体有效的行动。他除了对叔父大发牢骚外,就不曾向社会公开谴责贵族阶级迫害农民的罪行,据此而论,代尔那的形象是有消极作用的。”这个提法不妥。代尔那的抗争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不是停留在言辞上,而是有行动。他放弃自己的特权,这还不够吗?100多年前的狄更斯敢于写出贵族阶级的叛逆者,而100多年后的今天,我们反而不敢承认这个事实。应该看到,在资产阶级反对封建阶级的斗争中,人道主义是资产阶级克敌制胜的强大思想武器。代尔那这个封建营垒中的人物,一旦接受了资产阶级的人道主义思想,便从贵族统治阶级中分化出来,成为叛逆者。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就曾提出过这一点:“在阶级斗争接近决战的那些时期,统治阶级内部的分化过程……就使得统治阶级中有一小部分人分化出去而归附革命的阶级,即归附于未来的主人翁阶级。”代尔那感受到人们对这个贵族家庭的不满,总有一天会完蛋,他不愿为这个家庭承担这个责任,他由贵族阶级转到资产阶级,还不同于剥削阶级转到无产阶级。为什么不真实,不可信呢?
处于代尔那对立面的形象是厄弗里蒙地侯爵兄弟。这是作者予以揭露、讽刺、鞭笞的人物。作者通过外貌描写使我们见到了一副“精致的假面具”,他表面上道貌岸然,颇有贵族气派,实际上灵魂极其肮脏、凶残。像侯爵这样的贵族们,恣意挥霍人民的血汗,过着极度奢侈、荒唐的生活。一位侯爵每天喝朱古力茶,非有四个壮士帮忙就不能下咽。他们生活腐化、治理国家无能,残害百姓却是无以复加。他们草菅人命、荼毒生灵、残忍凶暴、灭绝人性。我们知道,封建专制的统治是以否定人的价值为特征的,确如马克思所指出:“专制制度的唯一原则就是轻视人类,使人不成其为人。”而资产阶级人道主义的精髓就是在于肯定人与生俱来的权利与价值。正是从这个基点出发,狄更斯对厄弗里蒙地兄弟进行了最充分的揭露和最无情的批判。小说中揭露:为了霸占一个农妇,他们可以满不在乎地逼死、害死四条人命。他们“填写一张空白谕旨,就可以把任何人无限期地埋在监狱里”。侯爵的马车横冲直撞,压死穷人的小孩,他一面破口大骂人们没有管好自己的孩子,一面从车里抛出一枚金币。“好像偶然打破一件平常东西,已经陪过了钱就够抵偿了似的。”然而,即便如此,这位侯爵大人还不称心,他还念念不忘目前失去的许多特权,念念不忘那碾死小孩连一个金币也不用赔的时代。他抱怨“法兰西现在越变越坏了。过去不远,我们的祖先对于周围的贱民曾经掌握过生死之权。就从这房间里,许多这样的狗被牵出去绞死;……我们已经失掉了许多特权;一种新哲学正在变为时髦;现在,要确保我们的地位或许(我不说势必)要引起真实的麻烦。一切都很坏,很坏!”他虽然已经意识到人民群众心中对贵族的特权郁积着强烈的仇恨,要确保贵族的地位甚至会引起“真实的麻烦”(指人民革命),但是,他并不因此而放松对人民的压迫和勒索。这种执迷不悟、冥顽不化的态度,正是狄更斯要当时的资产阶级统治者引以为戒的。
代尔那与厄弗里蒙地侯爵兄弟是两种截然对立的形象,其用意何在呢?显然,作者是要树立两种不同的典型,展示两种相反的前景。他希望,贵族阶级的人物都像查尔斯、代尔那一样,反躬自省、仁慈善良,主动放弃贵族阶级特权,废除不人道的暴政,这样将会缓和已经尖锐的社会矛盾,避免一场浩劫;而不要像厄弗里蒙地侯爵兄弟一样,滥用特权、暴虐无道、激化矛盾,导致人民革命的爆发。
(2)他“微笑着走向断头台”而她成了“坚决的复仇女神”
理想人物卡尔登,是狄更斯心目中的一个伟大的利他主义者,可敬的自我牺牲者。他有才华,有见识,思想敏锐,道德高尚,但却不为社会所赏识,只能屈身于庸俗的皇家律师史曲勒孚之下,充当其助手。生活使他变的懒散、冷漠、玩世不恭。他的性格被社会扭曲了,然而,他的心地依然充满了人道和善良。他深深爱上了露茜,愿为露茜牺牲自己的一切。露茜不爱他而爱代尔那,他痛苦但并不嫉妒。他向露茜表白:“为了你,为了你所亲爱的任何人,我愿意做任何事情,倘若我的生涯中有值得牺牲的可能和机会,我甘愿为你和你所爱的人牺牲。”果然,他最后实践了自己的诺言,为了露茜的幸福,顶替代尔那走上断头台,含着微笑,宁静地走完了人生最后的路。作者认为此举乃是人道主义最美的篇章。遗憾的是这个人物的真实性是最差的,特别是作者以卡尔登的死来作为对革命暴力的批判,暴露了他思想的严重局限。他把卡尔登视为“卓越的先知”,临终时发出了这样的预言:“我看见……由毁灭了的旧的压迫者而兴起的新的压迫者们都成排成对地被这报复器械(断头台)所毁灭,在这器械被废除不用之前。”狄更斯认为,无论是贵族的暴力还是革命的暴力,通通应予以废除;凡施暴力于别人者,都没有好下场。只有高踞于任何暴力之上的人道的化身卡尔登才是不朽的。
与卡尔登相对立的人物是得伐石太太,这是被作者当作批判的反面形象来刻画的。她本名狄尔斯,生于农民家庭,父亲、姐姐和哥哥都惨死在侯爵兄弟手中,只有她一人躲藏在外,幸免于难。她从小就在心中种下了对贵族的仇恨的种子,成长为一个真正的“复仇女神”,任何情况下都没有一丝一毫的动摇,坚信理想必将实现。当她丈夫因准备革命的时间太长久而感到疲乏和灰心时,她精辟地指出:“复仇和报应必须有一个长时间;这是定规。但是……它时常在准备之中的。”当暗探来到酒馆时,她机智勇敢,应付自如。她编织毛线时,把贵族阶级处决革命者的暴行和名单织进去,革命时就成了起诉书。当革命爆发后,她手里握着斧头,腰间别着手枪,率领妇女冲锋陷阵,毫不含糊地砍下敌人的脑袋,真是一员勇猛的女将”。
作者对得伐石太太家庭的遭遇,寄予深切的同情。对她的描写、在革命爆发之前的那一部分,是真实可信的,生动地表现了她的卓越智慧、才能和胆略。然而,当写到革命爆发后的那一部分时,作者出于对革命暴力的恐惧和反对,也就怀着厌恶的情绪对她的形象进行丑化、把“复仇女神”描绘成了“嗜血女魔”。作品写到,她不仅一心要置代尔那于死地,还要斩草除根,连代尔那的妻子、女儿一并消灭。她在大庭广众之中听完露茜的申诉后说:“我们晓得她的父亲和丈夫,被禁在牢狱中,这是很平常的……这一个人的妻子和小孩的母亲(露茜)的患难,现在在我们看来又值得什么呢?”甚至他丈夫得伐石劝她,她也丝毫不为所动。这本来是一个具有革命坚定性的妇女,但作者故意把她写过了头,要表明一种残酷的报复心理如何使她达到了丧失人性的地步。小说不止一次地把她写作一道暗影“可怕而且阴沉地投射在那母亲和小孩身上”。应该说,这道暗影首先是投射在作者的心上,同时也企图投射在读者的心上,激发起读者对她的反感和恐惧。
这一组贫民形象的对比,其用意也是十分明显的:他希望贫民们都像卡尔登一样宽宏大量、舍己救人,哪怕是贵族阶级的人;而不要象像得伐石太太那样残酷报复、毫不退让。作者承认,他是用卡尔登高贵的死来同得伐石卑鄙的死形成对比。狄更斯所爱憎的人物既有贵族又有贫民,似乎缺乏阶级观点。事实上狄更斯不是也不能用阶级观点来进行写作,而是用人道主义观点进行写作。狄更斯曾在一次演讲中宣称:“我想避免使用两个对立的名词——贵族与人民。我是一个相信两者都有一些优点和积极作用的人,决不愿剥夺任何一方任何一个正当的权利。”他又公开宣称,他的意图是“使正在相互虎视眈眈的双方接近起来,努力沟通两者之间的深渊”。他的愿望无疑是真诚的、美好的,然而,却是建立在空想基础上的。这导致了他笔下的正面人物苍白无力。
(3)闪光的理想人物——梅尼特
梅里特医生,就作品的情节结构来说,他是一个居于中心地位的主要人物,但并不是最能体现作者人道主义理想的那种“理想人物”。这个知识分子,年轻时正直,富于同情心,不向邪恶势力屈服,这都是为作者所赞扬的优秀品格。他目睹侯爵兄弟残害狄更斯全家的罪行,不揭发就不能解除自己“良心上的负担”,终于因此身陷囹圄。他的行为,闪烁着资产阶级人道主义的光辉。严酷的铁窗岁月,增强了他对残暴的侯爵家的仇恨。他后来说:“我在狱中的时候,有时候我的报仇的欲望是无法抑制的。”作者同情他的不幸遭遇,但对他的这种无法抑制的报仇欲望却持否定态度。出狱后,他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他的心完全被对女儿的爱所占据,为了女儿,他甘冒一切风险,甘受任何苦难。在作者笔下,梅里特俨然成为人道主义的化身,而在我们看来,狭隘的爱已使他成为一个目光短浅的庸人。为什么作者又给他安排了一个悲惨的结局呢?他的变痴,是贵族阶级摧毁的结果;在女儿女婿爱的温暖中,他的智力得到了复活,但最后当他的女婿被革命法庭判处死刑后,他又成了一个浑噩的白痴。这悲惨的事实无异于告诉读者:贵族阶级的残暴统治是毁灭人性的,革命的暴力手段同样也是毁灭人性的,只有一切阶级的人彼此相爱、和睦相处,才能使人性发射光芒。梅里特医生的女儿与侯爵的侄子相爱,建立起了幸福的生活,却因为医生对侯爵的一纸控诉书而破坏了。这个奇怪的事实无异于告诉读者:当两个阶级的人不念旧恶、和睦相处时,一切都会是美好的;而当他们硬要清除往日的冤仇时,美好的生活就不复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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