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议付信用证和承兑信用证的区别?
议付信用证和承兑信用证本质的区别在于付款时间的区别。
议付信用证指受益人在信用证的规定的交单日期内,向议付银行提交了信用证规定的全套单据,并没有不符点,则议付银行在审核这些单据后,接受了这些单据,并向受益人给付货款。属于交单后付款。
承兑行用证:受益人开出远期汇票,通过国内代收行向开证行或开证行指定的银行提示,经其承兑后交单。已得到银行承兑的汇票可到期收款,也可贴现。属于远期付款。
议付信用证(NegotiationL/C),是指邀请其他银行买入汇票及/或单据的信用证。即允许受益人向某一指定银议付信用证行或任何银行交单议付的信用证。由于开立信用证银行与受益人一般分处两国,由受益人向开证行索款存在不便,受益人可以邀请一家本地银行(议付行)先行审单垫款,这有利于出口商资金融通。对信用证申请人和开证行的好处是单证相符的单据没有到达柜台前不需付款;且单证是否相符最终由开证行确认,开证行可以认为议付行寄来的单据有不符点而拒付。
承兑信用证(Acceptance Credit, Acceptance letter of credit) 是指信用证指定的付款行在收到信用证规定的远期汇票和单据,审单无误后,先在该远期汇票上履行承兑手续,等到该远期汇票到期,付款行才进行付款的信用证。由于这种信用证规定的远期汇票是由银行承兑的,所以,也称为“银行承兑信用证”(Banker’SAcceptanceCredit)。因此,这种信用证业务,除了要遵循有关信用证的国际惯例外,还要遵守有关国家的票据法的各项规定。即采用此种信用证时,指定银行应承兑信托受益人向其开具的远期汇票,并于汇票到期日履行付款义务。
在承兑信用证下,一方面,受益人获得了银行承兑的汇票就意味着银行对受益人承诺要进行远期的不可撤销的付款,而银行的信誉较好,因而由银行承兑了的远期汇票的安全性、流通性都较好,出口商即卖方可以在自付贴现费用的基础上将此汇票进行贴现以获得融资,所以承兑信用证的变现能力较强。另一方面,承兑信用证受到有关信用证的国际惯例和有关国家的票据法的约束,一旦在交易过程中发生纠纷的话,作为承兑信用证下的受益人就会受到双重的法律保护,因此,承兑信用证下能够保证受益人收到货款。
远期信用证的承兑是什么承兑
开证行已承诺将在该远期汇票到期时对收款人付款的承兑。远期信用证的承兑是指开证行在受益人交单相符的情况下,接受单据,并对其中以开证行为付款人的远期汇票做出承兑。
远期信用证是指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信用证的单据时,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义务的信用证,是银行(即开证行)依照进口商(即开证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对出口商(即受益人)发出的、授权出口商签发以银行或进口商为付款人的远期汇票,保证在交来符合信用证条款规定的汇票和单据时,必定承兑,等到汇票到期时履行付款义务的保证文件。
议付信用证跟承兑信用证有什么区别?
议付信用证是指开证行在信用证中,邀请其他银行买入汇票和(或)单据的信用证
承兑LC是指开证行或者付款行在收到符合信用证规定的远期汇票和单据时,先在汇票上履行承兑手续,与汇票到期日再行付款的信用证
信用证和承兑汇票有什么区别
一、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L/C),是指开证银行应申请人(买方)的要求并按其指示向第三方开立的载有一定金额的、在一定的期限内凭符合规定的单据付款的书面保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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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最主要、最常用的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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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是一项自足文件(self-sufficient instrument)。信用证不依附于买卖合同,银行在审单时强调的是信用证与基础贸易相分离的书面形式上的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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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方式是纯单据业务(pure documentary transaction)。信用证是凭单付款,不以货物为准。只要单据相符,开证行就应无条件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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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证银行负首要付款责任(primary liabilities for payment)。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它是银行的一种担保文件,开证银行对支付有首要付款的责任。
二、承兑汇票是付款人在汇票上签章表示承诺将来在汇票到期时承担付款义务的一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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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兑汇票只发生在远期汇票活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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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贸易中,承兑汇票分银行承兑汇票与商业承兑汇票两种。这两种汇票都与远期付款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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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承兑汇票:就是传统的由债权人开出的要求债务人付款的命令书。当这种汇票得到银行的付款承诺后,即成为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作为短期的融资工具,期限一般在30天到180天,90天的最为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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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的即为商业承兑汇票。
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
要整明白这个问题,只要从这两种付款方式的基本定义入手,便可知矣——
所谓银行承兑汇票,是一种无条件的支付命令,即承兑银行在承兑汇票后,就必须在汇票到期时对持票人无条件的兑付票款。即持票人拿到汇票就等于是拿到了钱。
而信用证是开证行对受益人的有条件的付款承诺,即只有当受益人按照信用证的规定行事,并提交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之后,开证行才保证向受益人付款。即信用证的受益人拿到信用证不等于拿到了钱,且如果是没有按照信用证的规定行事,或者提交的单据不符合信用证的规定,就不能够从开证行得到货款。
那么,从上述银行承兑汇票和信用证的基本定义便可知二者的区别。所以,二者的使用也有所不同——银行承兑汇票一旦交付给收款人,就等于付了款,因此, 银行承兑汇票多用于买卖双方彼此非常信任的情况下的支付手段。如果买卖双方彼此不信任,这种付款方式就有一定的风险。
而信用证不论买卖双方信任与否,只要卖方按照信用证的规定行事,提交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就没有交货后收不到款的顾虑,而对于买方来说,也无需担心自己付款时卖方不交货的情况会发生,即只要卖方提交了信用证规定的单据,就是卖方已经交货了,而且代表货权的单据在付款时可以拿到手,而没有付款后挠不到货的顾虑。所以,信用证对于买卖双方来说,是一种公平的、对双方都有保障的付款方式。
因此,信用证这种结算方式,被称为商人的伟大发明,尤其在国际贸易中被广泛采用。
承兑.押汇.远期信用证各是什么意思?
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 承兑的效力在于:付款人承兑汇票后成为承兑人,表明他已承诺付款责任,愿意保证付款,而不得以出票人的签字是伪造的、背书人无行为能力等理由来否认汇票的效力。押汇一般分出口押汇和进口押汇.出口押汇是指信用证受益人把信用证项下单据交给议付银行,银行在审单无误后寄单索汇,并在收到开证行偿付前预先把款项垫支给信用证受益人.进口押汇是指开证行在收到信用证项下单据,但开证人暂时未能付款,开证行在保留货权的情况下,先垫付信用证款项.远期信用证是指开证行或其指定付款行收到受益人交来的远期汇票后,并不立即付款,而是先行承兑,俟汇票到期再行付款的信用证。
银行信用证是什么意思
银行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L/C)是银行(开证行)根据买方(申请人)要求及指示向卖方(受益人)开立的在一定期限内凭符合信用证条款单据即期或在一个可确定的将来日期兑付一定金额的书面承诺。这种承诺是有条件的,要求提交信用证规定的单据和单证必须相符。当买卖双方首次接触,不了解对方商业信誉,或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商人做生意,无法承担发展中国家的商业/国家风险时,常在合同中规定使用信用证付款方式。
银行信用证内容及各方权利义务
一、开证人
指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的人,在信用证中又称开证人。
义务:根据合同开证;向银行交付比例押金;及时付款赎单
权利:验、退赎单;验、退货(均以信用证为依据)
说明:开证申请书有两部分即对开证行的开证申请和对开证行的声明和保证(申明赎单付款前货物所有权归银行;开证行及其代理行只负单据表面是否合格之责;开证行对单据传递中的差错不负责;对“不可抗力”不负责;保证到期付款赎单;保证支付各项费用;开证行有权随时追加押金;有权决定货物代办保险和增加保险级别而费用由开证申请人负担。
二、受益人
指信用证上所指定的有权使用该证的人,即出口人或实际供货人。
义务:收到信用证后应及时与合同核对,不符者尽早要求开证行修改或拒绝接受或要求开证申请人指示开证行修改信用证;如接受则发货并通知收货人,备齐单据在规定时间向议付行交单议付;对单据的正确性负责,不符时应执行开证行改单指示并仍在信用证规定期限交单。
权利:被拒绝修改或修改后仍不符有权在通知对方后单方面撤消合同并拒绝信用证;交单后若开证行倒闭或无理拒付可直接要求开证申请人付款;收款前若开证申请人破产可停止货物装运并自行处理;若开证行倒闭时信用证还未使用可要求开证申请人另开。
三、开证行
指接受开证申请人的委托开立信用证的银行,它承担保证付款的责任。
义务:正确、及时开证;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
权利:收取手续费和押金;拒绝受益人或议付行的不符单据;付款后如开证申请人无力付款赎单时可处理单、货;货不足款可向开证申请人追索余额。
四、通知行
指受开证行的委托,将信用证转交出口人的银行,它只证明信用证的真实性,不承担其他义务,是出口地所在银行。
需要证明信用证的真实性;转递行只负责照转。
五、议付银行
指愿意买入受益人交来跟单汇票的银行。
根据信用证开证行的付款保证和受益人的请求,按信用证规定对受益人交付的跟单汇票垫款或贴现,并向信用证规定的付款行索偿的银行(又称购票行、押汇行和贴现行;一般就是通知行;有限定议付和自由议付)。
义务:严格审单;垫付或贴现跟单汇票;背批信用证;
权利:可议付也可不议付;议付后可处理(货运)单据;议付后开证行倒闭或借口拒付可向受益人追回垫款。
六、付款银行
指信用证上指定付款的银行,在多数情况下,付款行就是开证行。
对符合信用证的单据向受益人付款的银行(可以是开证行也可受其委托的另家银行)。
有权付款或不付款;一经付款,无权向受益人或汇票持有人追索。
七、保兑行
受开证行委托对信用证以自己名义保证的银行。
加批“保证兑付”;不可撤消的确定承诺;独立对信用证负责,凭单付款;付款后只能向开证行索偿;若开证行拒付或倒闭,则无权向受益人和议付行追索。
八、承兑行
指对受益人提交的汇票进行承兑的银行,亦是付款行。
九、偿付行
指受开证行在信用证上的委托,代开证行向议付行或付款行清偿垫款的银行(又称清算行)。
只付款不审单;只管偿付不管退款;不偿付时开证行偿付。
银行承兑汇票和信用证的区别和共同点是什么?
一、银行承兑汇票和国内信用证的相同点
(一)从二者的效用看,既然支付工具,又是短期融资工具 银行承兑汇票和国内信用证均可以用于经济活动中生意双方债权、债务的结算,同时可以取代现金完成钱币的支付。除开有支付结算功效外,和银行提供的其他支付结算产品相比,二者还有较强的融资功效。
(二)从使用的要求看,二者都要求有真实的贸易违景 由于可以融通资金,银行要求使用双方都必须以真实的商品交易为基础。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承兑申请人要出具商品交易合约,连续申请承兑的批发企业还应提供上一次商品交易确已履行的证明,如前手的升值税发票等:国内信用证也要开证申请人出具双方购销合约。。
(三)其他相同之处 除开上面所说的两点外,银行承兑汇票和国内信用证还有其他诸多相仿之处。如,从最终收取款项的方式看,二者都是收款人(得益人)开户行通过"委托收款"方式收取货款,从资金的矫捷方式看,银行承兑汇票收款人和国内信用证得益人都能通过贴现或议付的方式,提前取得款项,从银行核算方式看,二者都归属表外信贷营业等等。
二、银行承兑汇票和国内信用证的区别
(一)二者格式和记载的内容不同 银行承兑汇票归属我国《票据法》规定的票据,国内信用证是《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明确的结算方式,二者的格式都由人平易近银行同一规定,但具体内容大不不异。银行承兑汇票上的必须记载事项有"表白银行承兑汇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钱数、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子、出票人签章; 而信用证上的要素相对于较多,除开相应的当事人名称、账号、钱数等要素外,还有对货物的具体描写,和对卖方提供单据的具体要求等。
(二)二者所体现的内在结算方式不同 国内信用证体现的是单款对流的方式,银行承兑汇票体现的是货款对流的方式。在国内信用证项下的商品交易,卖方是凭单交货,买方是凭单付款。卖方向承运人提供货物后获得运输单据(凭单交货),再将全套单据(包括代表物权的单据如货物提单、商业发票等)交给银行,由银行办理托收(或向银行办理议付),买方向通知行付款赎单(凭单付款)。而银行承兑汇票项下的商品交易通常采用的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方式即买方向卖方交付票据(通过违书方式),卖方验票后交货。
(三)二者对各自项下商品交易的要乞降约束不同 虽则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时,银行要求申请人提供双方交易合约,但不克不及保证申请人在获得银行承兑汇票后,真正用这张票去履行该笔合约。
(四)二者的流转方式不同 我国《票据法》规定票据可以通过违书的方式举行让渡流通。银行承兑汇票由出票人签发,银行承兑后便可交给承兑申请人,由其自由让渡。而《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第二条规定"…信用证是不可打消,不可让渡的跟单信用证。"可见信用证(无论是电开照旧信开)由开证行开出后就直接交给对方银行(通知行),信用证在整个流转历程中没有流出银行体系,这样就可以有效制止信用证及相干单据被窜转变造的危害,保证收款的安全。
(五)二者的付款条件和付款期限不同 银行承兑汇票是银行到期无条件付款,承兑银行见到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后,只要审核汇票违书连续及汇票的真实性后即可付款:而国内信用证开证(议付)行必须审核信用证及其所附单据,保证单证相符、单单相符后方可付款。
(六)客户负担的费用不同 根据《支付结算办法》,客户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只要交纳万分之五的手续费,办理贴现时不须再交纳手续费,而国内信用证由于手续比较复杂,在整个营业环节,客户要交纳相对于较多的费用。
以上通过对银行承兑汇票和国内信用证的比较可以看出,银行承兑汇票和国内信用证二者都是支付结算工具,都有短期融资功效,又各有独特的地方。银行承兑汇票从让渡流通、最终付款方面显得比较矫捷,而国内信用证将生意双方合约中的相互约束和货款支付精密接洽在一路,可以有效制止双方收款不发货、收货不付款的征象,从而保证合约的履行。使用者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结合两种结算方式的独特的地方,扬长避短,矫捷选择,满足结算需要。
信用证的到期日,承兑日和付款日的区别
信用证的到期日,承兑日和付款日的区别在于这几个概念不同——
信用证的到期日是指该信用证的有效期的到期日期,即受益人交单所不能够逾越的日期。
承兑日一般是指远期汇票的付款人对持票人或收款人提示汇票时,在汇票上签署和确认的日期,即付款人通过签署并承诺在汇票的到期时对收款人或持票人支付汇票上载明的价款。
付款日是指付款人付款的日期。
什么是信用证承兑汇票
所谓信用证承兑汇票是指信用证规定受益人在交单时必须提交一份以开证行为付款人的远期承兑汇票,即信用证项下的承兑汇票可以被叫做“信用证承兑汇票”——但这种称谓不够严谨,应该称为“信用证项下的承兑汇票”。且该承兑汇票又可以根据是否为开证行所承兑,而分为:已承兑的信用证项下的承兑汇票和未承兑的信用证项下的承兑汇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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