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没有意思,反对拆迁补偿是否就是要拆迁不补偿?·!
如果认为补偿不足,那就拿证据。(如同类地区的同类房屋市场成交价)
目前全部改为政府征收,
通过二次征询意见决定是否征收。
第一次,题目是是否同意征收,如同意比例在某地块小于95%则中止 。
第二次,是了解该地块情况(房屋,人员等)后给出补偿方案,如果某地块小于85%则中止 。
一旦中止,5年内不考虑征收该地块。
征收补偿以被征收房屋的评估价格作为基本依据,在此基础上适当增加。另有搬迁奖励等。
以业主和租赁人为征收对象。补偿金额可以购置政府提供的安置房,也可以拿现金自己市场购买。
如补偿不足以安置实际居住人口(且他处无房,如其中某人有他处房屋,则要剔除),则以居住困难保障形式解决。在经过核实,公示后,按每人若干面积(各地标准)补偿。
所以了解政策法规,了解补偿方案,掌握实际市场价格,是重点。
这样可以得到合理的补偿。但拆迁发财的时代已经过去了。
搞些标语之类没用,除非确实不想拆迁。
如果房屋拆迁最好不对抗,争取最大补偿是关健,现在房屋拆迁是政府征收,讲的是阳光操作,如有不公平公正的地方可以攀比,搞对抗做钉子户能增加补偿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原来是拆迁公司操作政府是幕后推手,只要把房子拆了公平不公平没人去计较你暗箱操作很普遍,有不少人在拆迁上违法乱纪甚至犯罪被判刑。可现在就不行,所有补偿必须公开接受公众监督。如果一定写标语的话你就写:不做钉子户要求按市场价格补偿到位,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反对循私舞弊、暗箱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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